转发人事处《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
yh533388银河/通知公告2014-04-22 00:00:00来源:yh533388银河评论:0点击:收藏本文
各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师函〔2014〕35号),现就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推荐工作,严格按照《广东省选拔和推荐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试行办法》(粤府办?2002?17号)和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?2014?28号)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,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今年省里分配到教育厅的推荐人选为14名(含高技能人才2名),根据相关要求,我校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。推荐的人选必须是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,推荐的主要依据是2009年以来取得的业绩,其业绩、成果和贡献必须得到本地区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。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。
二、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将组织评审,报学校领导审批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然后再上报广东省教育厅,由省教育厅选拔推荐人选。
三、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。
序号
提交材料名称
备注
1
综合报告1份
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、专家评议情况,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、传真。
2
《政府特贴情况表》1份(个人信息采集软件生成,A4复印纸双面打印)。
相关软件在东方智辰网(http://www.zhichen.com.cn)下载,请按照软件内的填表说明填报。
3
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(个人信息采集软件生成)
4
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(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)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、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
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,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。
5
《2014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》1份
推荐单位填写,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
1.报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(见附件),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格式。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,并附电子文档。
2.各单位请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2: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科(石牌校区行政楼605室)。对材料不完备、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,将不列为今年推荐人选。(注:银河官网教职工请将资料在4月24日前上交到学院办公室郑晓敏老师处)
3、通知详情见“数字华师”之“部门通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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